主旨:轉知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修正「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108年12月13日科實字第10802006313號函辦理。
二、旨揭要點業經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於108年12月13日以科實字第10802006311號令修正發布。
三、本案修正重點說明如下:
壹、總則五、展覽內容及六、舉辦原則(四);肆、全國科學展覽會一、組織(四),六、評審(三)評審標準(5)教材之相關性,九、注意事項(十三)、(十四);陸、附件四之一作品送展表等修正規定自第61屆中小學科學展覽會(110年)開始實施。
其餘部分修正規定自第60屆中小學科學展覽會(109年)開始實施,請詳閱實施要點修正對照表。
四、檢附「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發布令影本」、「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