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109年新北市各級學校東南亞語文競賽實施計畫」及團體朗讀文稿,鼓勵學生及家長踴躍報名。
說明:
一、依據「109年新北市各級學校東南亞語文競賽實施計畫」(附件1)辦理。
二、參加對象:新北市公私立各級學校暨幼兒園學生,請符合競賽組別身份者以學校(園)為單位組隊參加(請轉知所屬幼兒園,鼓勵踴躍報名)。
三、辦理時程:109年5月2日(星期六),假本市新店區北新國民小學辦理。
四、競賽報名:108年12月16日(星期一)起至108年12月27日(星期五)止。
五、競賽組別:
1.團體朗讀組:分越、印、泰、柬、緬、馬、菲7語別,凡本市高中職、國中、國小學生,皆可以校為單位報名參加,每隊2~6人,每校每語至多1隊,每隊需含至少1位東南亞新住民子女。
2.幼兒園歌謠組:越、印、泰、柬、緬5語混合競賽,凡本市幼兒園學生,皆可以校為單位報名參加(本市國小附設幼兒園由學校代為報名),每校至多1隊,每隊6至12人。
3.親子歌謠組:越、印、泰、柬、緬、馬、菲7語混合競賽,凡本市公私立各校學生及新住民家長,皆可以校為單位報名參加;每校至多2隊,每隊2至6人,需有1~2位東南亞新住民家長。
六、團體朗讀組相關說明如下:
1.團體朗讀文稿同步公布於本市國際教育資訊網(路徑:首頁-中文進入-報名專區-東南亞語文競賽-實施計畫及朗讀文稿)及北新國小網站「109年東南亞語文競賽專區」。
2.競賽內容範圍:越、印、泰、柬、緬5語別暨教育階段別文稿4篇擇1,馬、菲2語於2篇文稿擇1,並於報名表勾選;例如越語文稿含國小組文稿A-1、A-2、B-1、B-2;國高中(職)組文稿A-1、A-2、B-1、B-2,請依所屬教育階段別擇1文稿。
3.參賽隊伍無須準備任何形式之佈景、服裝、道具、配樂或編排動作(均非評分項目),且須手拿文稿無須背稿,若背稿或以戲劇形式表示者,將予以扣分。
4.競賽時由參賽隊伍自備文稿(承辦學校不提供文稿及譜架)。
七、洽詢電話:
1.報名相關請洽成功國小輔導室(02)22858998分機850(吳主任)或分機853(卓組長)。
2.賽程、場地、交通相關請洽北新國小教務處(02)29189300分機611(陳主任)。
3.本局聯絡人:涂淑寶科員(02)29603456分機2572。
八、檢附報名表(附件2)1份。
如校內學生有意願報名者,請至教務處教學組領取相關報名資料,校內報名時間至12/25(三)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