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2023明志書院國中國小書法比賽」徵件簡章,鼓勵學生踴躍報名。
一、計畫目的:為延續明志書院義學之精神,培養地方優秀學子,並發揚傳統文化,宏揚國粹,促進書法學習風氣及提高書法水準,擬舉辦本項比賽。
二、主辦單位:明志書院(新北市泰山區)。
三、承辦單位:明志科技大學、新北市書法學會。
四、參加對象:設籍或就讀新北市各公私立國中、國小之在校學生均可參加。
五、參加組別:1、國中組;2、國小高年級組;3、國小中(低)年級組。
參加組別填寫,以112學年度(112年9月以後之年級)為準。
六、參賽須知:
(一)比賽以初選、決賽、頒獎三階段進行。
(二)初選作品內容限依簡章指定之各組例句書寫,書體限定楷書,非楷書體者或非指定例句則不予評審,直式書寫,不加標點符號,並應落款署名,不須裱褙,一人一件,不得由他人代筆,如經查知不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或獎項資格。
(三)作品規格:國小組以宣紙約68公分長*3 5公分寬(即宣紙四開)。
國中組以宣紙約135公分長*3 5公分寬(即宣紙對開)。
(四)參賽者需填寫「2023明志書院國中國小書法比賽」送件表及回函通知聯;送件表及回函通知聯請以正楷填寫並檢查;以免筆誤造成無法投遞;送件表請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回函通知聯一式二份,請連同初審作品放入信封袋內。
(五)評審由新北市書法學會遴聘評審小組評審,參賽人對於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六)參加比賽作品,無論入選、得獎與否均不退件,得獎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有刊登、展覽之權利。
七、收件處:24399泰山貴子路郵局第147號信箱。新北市書法學會 收。
八、收件時間:參賽作品請於中華民國112年9月11日前郵寄本會(郵戳為憑)。
九、錄取名額視初選成績而定,初選通過者得參加現場揮毫決賽,地點另行通知。
十、網路成績公佈:明志科技大學網站、「陳忠建-製作-書法教學資料庫。」或「逸峰書法工作室 (黃顯輝老師) 」或「Facebook新北市書法學會」,並以郵件通知。
十一、決賽日期擬112年9月24日,決賽與頒獎典禮地點另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