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新北市第33屆國中國小書法比賽徵件簡章 ,鼓勵學生踴躍報名參加。
一、活動目的:為復興中華文化,宏揚國粹,促進書法學習風氣並提升書法水準,擬持續舉辦新北市國中、國小書法比賽,為書法深耕與傳承共盡一份心力。
二、主辦單位:新北市書法學會。
協辦單位:板橋北區扶輪社、明志科技大學。
新北市議員林金結服務處、新北市議員周勝考服務處。
三、參加對象:設籍或就讀新北市各公私立國中、國小之在校學生均可參加。
四、參加組別:1、國中組;2、國小高年級組;3、國小中(低)年級組。
參加組別填寫,以112學年度(112年9月以後之年級)為準。
五、比賽辦法:
(一)分初選、決賽、頒獎三階段進行。
(二)初選作品內容限依簡章指定之各組例句書寫,書體限定楷書,非楷書體者或非指定例句則不予評審,直式書寫,不加標點符號,並應落款署名,不須裱褙,一人一件,不得由他人代筆,如經查知不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或獎項資格。
(三)作品規格:國小組以宣紙約68公分長*3 5公分寬(即宣紙四開)。
國中組以宣紙約135公分長*3 5公分寬(即宣紙對開)。
(四)參賽者需填寫「新北市第33屆國中國小書法比賽」送件表及回函通知聯;送件表及回函通知聯請以正楷填寫並檢查;以免筆誤造成無法投遞;送件表請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回函通知聯一式二份,請連同初審作品放入信封袋內(五) 評審:由本會遴聘評審小組評審,參賽人對於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六)參加比賽作品,無論入選、得獎與否均不退件,得獎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有刊登、展覽之權利。
六、收件時間:凡參賽作品,請於中華民國112年9月18日前郵寄本會(郵戳為憑)。
七、收件處:220板橋郵政9–96號信箱。新北市書法學會 收。
八、錄取名額:視初選成績而定,初選通過者,參加現場揮毫決賽,決賽另行通知。
九、網路成績公佈:網站公佈:「陳忠建-製作-書法教學資料庫。」或「逸峰書法工作室 (黃顯輝老師) 」或「Facebook新北市書法學會」,並以郵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