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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教學組長 - 研習競賽 | 2023-09-07 | 點閱數: 47

轉知新北市第33屆國中國小書法比賽徵件簡章 ,鼓勵學生踴躍報名參加。

一、活動目的:為復興中華文化,宏揚國粹,促進書法學習風氣並提升書法水準,擬持續舉辦新北市國中、國小書法比賽,為書法深耕與傳承共盡一份心力。

二、主辦單位:新北市書法學會。

協辦單位:板橋北區扶輪社、明志科技大學。

新北市議員林金結服務處、新北市議員周勝考服務處。

三、參加對象:設籍或就讀新北市各公私立國中、國小之在校學生均可參加。

四、參加組別:1、國中組2、國小高年級組3、國小中(低)年級組。

參加組別填寫,以112學年度(112年9月以後之年級)為準。

五、比賽辦法:

(一)分初選、決賽、頒獎三階段進行。

(二)初選作品內容限依簡章指定之各組例句書寫,書體限定楷書,非楷書體者或非指定例句則不予評審,直式書寫,不加標點符號,並應落款署名,不須裱褙,一人一件,不得由他人代筆,如經查知不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或獎項資格。

(三)作品規格:國小組以宣紙約68公分長*3 5公分寬(即宣紙四開)。

       國中組以宣紙約135公分長*3 5公分寬(即宣紙對開)。

(四)參賽者需填寫「新北市第33屆國中國小書法比賽」送件表及回函通知聯;送件表及回函通知聯請以正楷填寫並檢查以免筆誤造成無法投遞送件表請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回函通知聯一式二份,請連同初審作品放入信封袋內(五) 評審:由本會遴聘評審小組評審,參賽人對於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六)參加比賽作品,無論入選、得獎與否均不退件,得獎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有刊登、展覽之權利。

六、收件時間:凡參賽作品,請於中華民國112年9月18日前郵寄本會(郵戳為憑)。

七、收件處:220板橋郵政996號信箱。新北市書法學會  收。

八、錄取名額:視初選成績而定,初選通過者,參加現場揮毫決賽,決賽另行通知。

九、網路成績公佈:網站公佈:「陳忠建-製作-書法教學資料庫。」或「逸峰書法工作室 (黃顯輝老師) 」或「Facebook新北市書法學會」,並以郵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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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3屆書法比賽簡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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