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教育部「109年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徵件時間展延至108年11月15日止。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11月1日臺教社(四)字第1080160955號函暨本局108年9月5日新北教國字第1081634558號函(諒達)。
二、凡具下列事蹟之一者,均得由貴校予以推薦表揚:
1.從事本土語言之創作、展演、傳播或推廣,足以振奮人心。
2.從事本土語言復育、調查、研究或出版,具相當成效。
3.捐資成立或充實有關本土語言之圖書館、博物館或其他文教設施,影響深遠。
4.捐贈、捐助及成立推展本土語言著有績效之團體,貢獻卓著。
三、隨函併附獎項實施要點(含報名表單)1份,請依團體(甲、丙表)或個人(乙、丙表)填妥相關表單並檢附佐證資料後,採紙本方式寄至:106臺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102號8樓鑽石糖創意行銷有限公司收,聯絡人:余佾純小姐(0928-763355)。詳細資訊可上本獎項網站查詢:http://nlaward.moe.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