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環境教育中程計畫(111-114年度)辦理。
二、本市自97年成立永續環境教育中心,戮力推動環境教育工作,以深植永續環境教育理念,落實環境教育之行動。經長期耕耘,本市環境教育成果豐碩屢獲佳績,儼然成為全國推動環境教育之龍頭。
三、為深化環境教育理念,加強本市各級學校師生環境教育知能,擬訂定旨揭計畫作為本市推廣環境教育工作之方針,本(112)年度計畫延續前一年度計畫基礎,融入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概念,並依據教育部新世代環境教育發展政策中長程計畫(111-114年)進行轉型及精進,期望透過計畫執行落實SDGs17項目標之實踐,亦強化師生對於「氣候行動及淨零排放」、「永續發展教育」及「永續發展目標」等三項現今國際間重要議題之重視,同時整合社區及非政府組織團體的力量,推動各項環境教育政策方案,以培養本市各級學校師生愛護生態、珍惜資源及捍衛環境之決心,將「永續發展目標」(SDGs)概念及環境行動融入日常生活中。
四、為推動環境教育,請貴校公告上述計畫於學校網頁,以利本市師生齊力推動環境教育。
五、本計畫亦同步公告於本市永續環境教育中心/環境教育專區(https://www.sdec.ntp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