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立清華大學辦理「112學年度國民小學及加註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客家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簡章及客家委員會補助學分費案,歡迎符合本案招生對象者踴躍報名。
說明:
一、依據國立清華大學(以下稱清大)112年6月2日清語研所字第1129004121號函及客家委員會(以下稱客委會)112年6月8日客會語字第1120004898號函辦理。
二、簡章資訊摘述如下:
報名日期:112年7月3日至7月7日。
招生對象:大學(含)以上,具客家委員會辦理之客語能力認證中級以上語言證書,且最近5年內曾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從事客家語文教學工作實際服務累計滿6學期之現職為客家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代理教師。
開設班別:國民小學及加註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客家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
招生人數:25人。
修業年限:至少2年。
上課時間:學期間之週六或週日及寒暑假之週一至週五。
上課地點:國立清華大學南大校區(新竹市南大路521號或校本部(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
收費標準:報名費新臺幣(以下同)1,300元,每學分3,500元。
三、另配合國家語言政策並加速培育客語師資,本案教育部及客委會共同補助就讀客家語文學士後教育學分班學員學分費(3,500元/學分),除教育部每學分最高補助2,000元外,客委會就教育部補助差額補助1,500元。為提升參與意願,客委會另補助定額交通費每人每學期2萬2,500元,請鼓勵貴校符合本案招生對象者踴躍報名。
四、其他詳情請見附件及https://gitll.site.nthu.edu.tw/p/412-1137-17940.php?Lang=zh-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