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5月25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068088號函辦理。
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宣布自112年5月1日起防疫降階並指揮中心解編,惟仍保留確診者0+n制度、防疫假別及建議戴口罩之場所等相關規定,爰配合修正管理指引並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學生宿舍防疫管理指引」(簡稱宿舍防疫管理指引)整併納入,「宿舍防疫管理指引」自該管理指引施行日起停止適用。
三、教職員工生如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仍依指揮中心112年3月9日建議進行「0+n自主健康管理」及假別(附件2,「0+n各類適用對象假別」圖卡)規定辦理。
四、請持續落實防疫三部曲:備妥防疫物資、強化防疫措施、落實防疫應變。
五、請持續加強環境清潔消毒、個人衛教宣導(例如:注意手部清潔消毒、遵守咳嗽禮節等)、生病不入校及自主健康監測等防疫措施,對於有發燒、呼吸道等相關症狀之師生,建議佩戴口罩。
六、旨案配合修正相關QA,請至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網址:https://cpd.moe.gov.tw/page_one.php?pltid=183)下載運用。
七、「新北校園防疫QA及業務聯繫窗口一覽表」等相關參考資訊可至本局網站防疫專區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