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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 環教組長 - 研習競賽 | 2023-03-21 | 點閱數: 56

一、依據教育部學前署112年3月1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032296號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2年3月7日師大機電字第1121006213號函及112年3月14日師大機電字第1121006968號函辦理。

二、經濟部能源局為鼓勵學校持續推動能源教育,提升國民中小學生能源素養,設置「經濟部推動能源教育標竿獎」,以選拔並表揚推動能源教育具有卓越績效之學校。

三、請本市有意參加「112年度國民中小學推動能源教育標竿學校選拔活動」之國中小依下列說明辦理:

(1)請指派校長、主任或校內能源教師參與本市埔墘國小於112年3月27日(星期一)辦理之「112年能源教育標竿學校節能觀摩活動」,報名請上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課程代碼:3737099,或洽新北市埔墘國小林主任,電話:(02)29616690分機250。

(2)除本市能源教育中心學校外,有意參與能源教育標竿選拔之學校請於112年4月20日(星期四)前函文本局表達參加選拔意願,本局將辦理後續輔導事宜。

(3)獲推薦學校請於112年5月19日(星期五)前繳交參選資料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掛號寄至106907臺北青田郵局第412號信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能源教育標竿學校選拔工作小組收),以進行初審相關作業。

四、本案活動評審程序分書面初審、實地複審及決審三階段進行,為鼓勵學校持續推動能源教育工作、重視能源教育推動,屆時將本局將共同出席實地複審,審查時間將另由該校通知。

五、能源教育標竿學校選拔活動相關訊息,請逕上「能源教育資訊網(https://energy.mt.ntnu.edu.tw/)能源標竿學校專區」查詢。如有疑問,請洽聯絡窗口:徐小姐(02)77495582、吳先生(02)77493524。

六、本市公立國中小參加能源教育標竿學校選拔獲得金獎及銀獎學校主要承辦人納入本市校長、主任甄選積分累計。 七、檢附本案選拔須知、歷年能源教育推動中心名單、能源標竿獲獎學校及112年能源教育標竿學校節能觀摩活動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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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2年埔墘國小能源教育節能觀摩活動實施計畫.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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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能源教育推動中心名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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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推動能源教育標竿學校選拔須知.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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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歷年能源標竿奬學校名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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