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112年度特殊教育工作計畫辦理。
二、本案旨在透過現場實務分享與交流,提升教師社會技巧課程知能,精進教學能力,同時提供教師專業對話的機會,建立共同備課氛圍。 三、研習日期及辦理方式、地點: 教學研討共3場次,可單場報名: 112年4月19日及112年5月17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於本市三重高中(新北市三重區集美街212號)實體辦理。 112年4月21日(星期五)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於google meet會議室線上辦理。 系列共備:112年3月至112年5月間,共4場次,於本市國光國小(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325巷30號)及中山國中(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1段188巷56號)實體辦理,需全程參與。
四、研習對象: 教學研討:對此議題有興趣之本市國教階段與高中職特教教師,優先錄取有參加系列共備者。 系列共備: 對此議題有興趣之本市國教階段與高中職特教教師。錄取30名,報名人數如未滿20人,則取消辦理。 錄取順位如下,報名者請於備註欄敘明身份(初任教師或任教社會技巧)以便審核: 本學年度任教資源班社會技巧課程之初任特教教師(正式年資未滿3年者)。 本學年度任教資源班社會技巧課程之特教教師(含正式及代理)。 其他對社會技巧課程與教學有興趣之特教教師。
五、請參與教師即日起至各場次報名截止期限前,逕至全國特教資訊網(網址https://special.moe.gov.tw)/首頁選擇「研習報名」/選擇「開啟查詢」/登入縣市「新北市」/依場次選擇本研習活動進行報名。
六、參與課程注意事項摘要: 務必確認所填之e-mail信箱帳號是否正確,以利接收相關研習資訊。 假務處理: 教學研討:本局同意錄取教師以公假登記(課務自理)出席。 系列共備:經錄取須全程參與,本局同意錄取教師以公假派代方式出席。 報名經錄取後,不克出席者,請依實施計畫所列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