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社會局112年2月17日新北社障字第1120285515號函辦理。
二、本案係為表揚社會各界傑出身心障礙人士,請於112年3月31日(星期五)前函送候選人相關資料至衛生福利部。
三、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網站檢閱:https://www.sfaa.gov.tw/SFAA/Pages/Det ... x?nodeid=20&pid=12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