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助學金受理期間為112年2月10日起至3月10日止,申請對象為國內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就讀高中職、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申請辦法及表單請參閱該會網址:https://www.tf4dr.gov。
二、如有申請等相關疑問,請逕洽該會承辦人余小姐,電話:(02)89127636,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三、檢附申請辦法及相關表件各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