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112學年度未足齡資賦優異兒童申請提早入學鑑定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揭實施計畫內容重要期程分述如下:
1.實施對象:入學時年滿5歲,具資優特質且社會適應行為與國小一年級學生相當,設籍本市且家長或監護人至少1人共同設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2.實施方式:分為初選評量(團體測驗)及複選評量(個別測驗)2階段。
3.重要期程: 初選報名日期:112年2月16日至17日。 初選評量:112年3月4日(星期六)。 複選評量:112年4月8日(星期六)。
4.結果公告:112年4月20日(星期四)。 就學安置:通過鑑定者,核給資賦優異提早入學資格證明書,得至學區學校申請提早入國民小學就讀;倘學區學校為經本府教育局核定之112學年度額滿學校,需依額滿學校登記期程辦理登記。
三、旨揭實施計畫電子檔亦公告於本府教育局網頁、本市資優鑑定網站。另,本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於112年1月13日(星期五)18:30於新北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youtube頻道(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H_568oVqH7Jke4QQdgAkig)舉行線上說明會,請轉知家長踴躍參加。
四、本案相關問題請逕洽本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黃慈儀輔導員,電話:(02)29438252,分機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