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111年11月29日新北府教特字第1112270857號函辦理。
二、旨揭宣導作業,本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已將宣導文件放置於「新北市資優鑑定系統-行政公告」,請鼓勵對資優教育有興趣之教師及家長觀看。
三、請貴校協助後續宣導事項,說明如下: 111年12月12日(星期一)至111年12月16日(星期五)派員至區務中心領取每校1張宣傳海報及每班宣傳單3張,請將海報張貼於學校校門口明顯處及宣傳單提供各班。 請特教承辦人詳閱112學年度學術資優鑑定QA家長版本,並請協助公告於學校網頁。 提供班級宣導版,請自行運用進行班級宣導。
四、檢附112學術資優鑑定QA家長版及宣傳海報電子檔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