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習資訊如下:
參加對象:本市各級學校教師。
課程報名:自即日起至「校務行政系統-教師研習系統」報名,額滿為止。
報名完成後,請務必準時參加,若無法出席請取消報名,以提供名額給未錄取者。 全程參與者由承辦單位核實核發研習時數,未出席、未簽到(退)者,不核給研習時數。
為響應環保政策,落實節能減碳,請自行攜帶環保杯、餐具;並請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