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本案為因應108年十二年國教新增科技課綱及推廣創客教育,本市於108年申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學年度國中小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計畫」,核定補助積穗國小等8校擔任本市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辦理相關師資培訓及推廣活動,並於108學年度第1學期辦理一般教師及種子教師研習,希冀藉由教師培訓課程,讓本市各級學校教師能於校內課程推廣結合運用。
二、本案相關資訊,詳細如下:
(一)報名方式:各場次於前2個禮拜前逕至新北市校務行政系統之研習系統報名,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額滿為止,不接受備取。
(二)全程參與研習者,由各所屬中心核發實際教師研習時數。
(三)本案研習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該場次所屬中心承辦人聯繫詢問。
(四)本案研習之承辦學校工作人員,本局同意核予參與人員公假登記,倘有課務至多3名課務排代出席。
(五)請創客社群學校踴躍參加報名本案相關研習,與各中心增能交流,激盪跨域教學火花。
(六)另本案各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倘有新增或微調相關研習,請以本案公文為公假(課務排代)依據。
三、檢附本案教師培訓研習一覽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