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111-112年本土語言意識培力宣講人員第2場次研習實施計畫」,鼓勵相關人員踴躍報名參加,教育局同意核予教師公假與會。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9月29日臺教社(四)字第1110095466A號函辦理。
二、為尊重國家多元文化之精神,促進國家語言之傳承、復振及發展,依「國家語言發展法」第7條說明,對於面臨傳承危機之國家語言,政府應優先推動其傳承、復振及發展等特別保障措施。
三、教育部為使民眾從「心」認同本土語言價值,了解到語言流失之嚴重性,使社會大眾對「國家語言」有更多認識與了解,特辦理旨揭計畫,培訓本土語言意識培力宣講人員,以協助宣導。
四、教育部規劃辦理旨揭研習活動,研習內容說明如下:
1.研習對象:報名人員包含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行政人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家長,每類人員至多20名,計80名。
2.研習時間:111年11月5日(星期六)。
3.研習地點:元智大學(桃園市中壢區遠東路135號)。
4.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1年10月19日下午5時30分,請至系統報名: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 ... ZNjXvzi9d2VM-sBw/viewform。
5.研習時數核發:全程參與研習者(需簽到退),將核發教師在職進修或公務人員終身學習研習時數,各類別活動計2小時(以當日簽到退表為憑)。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視同無完整參與該次研習。
6.注意事項:採自願報名,報名類別以現職身分類別為准,惟本研習承辦單位可視各類人員報名情形,斟酌分配組別。報名額滿截止後公告。
五、有關旨揭研習課程相關問題,請洽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曾小姐(04)22183712;許小姐(04)22183915。
六、檢附「教育部111-112年本土語言意識培力宣講人員第2場次研習實施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