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財團法人懷海教育基金會111年8月19日懷海字第1110801號函辦理。
二、補助相關資訊如下
(一)補助對象:本市公立國中、國小清寒家庭之學生(不含課後輔導、餐費、畢業旅行及幼兒園)。
(二)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1年10月15日止。
(三)補助名額:每校20名,學校可依學生需求而增加名額。
(四)申請資料: 推薦表。 補助清冊。 註冊三聯單(正本)。
(五)清寒證明(里長或其他機關開出之證明文件)。
(六)申請方式:填妥申請相關表件後,以郵寄掛號至「財團法人懷海教育基金會」收(地址:220084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2段581號)。
(七)倘有疑問請逕洽該會承辦人湯麗清小姐,電話:(02)29178861,傳真:(02)29513889,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或電洽本校輔導主任02-26812475轉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