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府111年7月6日新北府社障字第1111220263號號函辦理。
二、請踴躍推薦參加旨揭活動之適當人員,並於本(111)年8月10日(星期三)前(以郵戳為憑)將相關資料函報本府社會局憑辦。
三、前揭推薦表亦可於本府社會局網站「訊息公告-一般公告-111年新北市傑出身心障礙人士、模範身心障礙者家屬及績優身心障礙福利服務專業人員選拔活動」電子檔案下載使用(網址:http://www.sw.ntpc.gov.tw)。
四、推薦表件字體請用標楷體、字型大小12、行距(固定行高14)格式繕打於A4紙張,並加蓋推薦單位印鑑。各候選人請檢附推薦表、個人資料、併同素行調查同意書各1份,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收;另請將電子檔案(word檔)寄至:[email protected]信箱並來電確認(聯繫電話:(02)29603456分機3647,葉家宏先生),俾利進行遴選作業。
五、經遴選入選為受表揚人員時,相關資料將彙編成冊,請各受推薦人員檢具畫質清晰之2吋、半身相片1張或相片電子檔憑辦;另受表揚人員將另行舉辦公開活動予以表揚。
六、檢附「111年新北市傑出身心障礙人士、模範身心障礙者家屬及績優身心障礙福利服務專業人員選拔活動計畫」、推薦表及素行調查同意書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