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辦理。
二、本實施計畫自111年6月28日(星期二)起於本市資優教育資訊網、特殊教育資訊網及各國民中小學學校網站公告並開放下載。
三、申請資格:111學年度就讀本市所屬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三年級至八年級具藝術才能資賦優異潛能之學生。
四、申請時間:
書面審查:111年9月13日(星期二)上午8時至9月14日(星期三)下午10時。
能力評量:
第1階段:111年10月5日(星期三)至10月6日(星期四)上午8時至下午10時。
第2階段:111年12月1日(星期四)至12月2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下午10時。
五、申請方式:請逕至新北資優鑑定系統(http://gifted.ntpc.edu.tw)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