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0學年推動十二年國教課綱國小教師增能研習實施計畫」及「新北市110學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教學品質計畫」辦理。
二、為落實十二年國教課綱及協助本市各國小發展優質課程,特辦理教師增能研習,以提升教師教學知能,提高學生學習成效。
三、本梯次研習分為導師和領域兩種課程,每場次100人(無備取名額,亦不開放現場報名)。
(一)導師場:
1、研習對象:以擔任導師之正式教師優先,每場次每校至多薦派5人。
2、研習課程:課程共計2天,包含總綱與校訂課程、國語領域、數學領域、綜合(或生活)領域。全程參與核者核予12小時研習時數,缺課0.5天以上,即不核予任何時數。
3、研習場次:暑假辦理14場次。各場次辦理時間請參閱實施計畫。
4、研習方式:線上辦理,各場次連結逕上校務行政系統研習模組查閱。
(二)領域場:
1、研習對象:擔任社會、自然、英語、藝術、健體、閩語之專任教師;其中閩語開放並鼓勵教支人員報名參加。每場次每校至多薦派3人。
2、研習課程:課程計半天,包含領綱導讀與解析、素養導向教學與評量,全程參與核者核予4小時研習時數。
3、研習場次及方式:請參閱實施計畫。
四、研習報名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請各校依據110年10月28日調查結果,薦派尚未參與本市十二年國教課綱國小教師增能研習之教師參加。
(二)111年6月6日(星期一)上午10時起開放報名至111年6月17日(星期五)中午12時止,依報名順序錄取,額滿為止。
(三)為有效利用研習資源,請各校協助轉知參與研習教師,如經錄取務必全程參與,不得遲到早退,研習當日如有未經請假缺席或遲到早退情形,本局將函請各校進行了解並回報本局。
(四)請各校教師於研習前3日務必自行瀏覽網站,以確認是否錄取本研習及線上會議連結,研習當日不開放現場報名。
(五)講師及工作人員以公假方式出席。
(六)為利各輔導團研議課程內容,擔任講師者可於111年6月擇2日公假進行增能研習課程規劃共備。
五、檢附本案實施計畫導師和領域場次各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