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處111年房屋稅開徵宣導工作計畫辦理。 二、旨揭刊登文字為「111年房屋稅繳納期間自5月1日至5月31日止,請如期繳納,歡迎多加使用e化方式繳納,參加「新北e化繳稅抽好禮」活動。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關心您」,請惠予自即日起刊登至5月31日止。 三、相關宣傳照片請以電子郵件回傳至本處([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