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分流授課模式建議1份,請全校老師留意參考。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1年4月11日新北教研資字第1110660106號函續辦。 二、本局已於111年2月完成視訊實物兩用攝影機配發,以因應分流授課,請貴校善加利用。 三、如遇班級內部分學生暫停實體課程,教師須採分流授課,授課方式可參考影片「老師如何進行【混合教學】」(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pP1tcp5N1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