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校(園)辦理大型活動時,如校慶、運動會、畢業典禮等,以不開放他校人士入校為原則(含他校教職員工生及家長)。
二、考量大型活動難以落實用餐防疫規定(維持社交距離、需使用隔板等),爰以不開放飲食(飲水除外)為原則。
三、本案未盡事項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教育部防疫管理指引及新北市教育局相關規定辦理,並視情形進行滾動式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