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原住民族委員會函,有關民眾自國家發展委員會數位服務個人化平臺下載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通過資料」,其效力等同該會核發之通過認證證書案。 說明: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4月12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046508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