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新北市111學年度第1次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作業期限延長至111年5月6日(星期五),請有意願的家長配合辦理,相關表件可至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暨線上申請系統或教育局網站下載。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及本府111年2月24日新北府教國字第1110351643號函辦理。
二、本府業以前揭函文函知各校本市111學年度第1次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時間自111年4月1日(星期五)起111年至4月30日(星期六)止,並請申請人於新北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暨線上申請系統註冊帳號及線上辦理申請,合先敘明。
三、配合本府機房空調歲修,學術網路、各項資訊系統及網站服務於111年4月1日(星期五)下午6時至111年4月5日(星期二)上午9時暫停服務。為維護申請人權益,延長111學年度第1學期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期限至111年5月6日(星期五)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