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市衛生局111年2月16日新北社障字第1110279650號函辦理。 二、本案係為表揚社會各界傑出身心障礙人士,請於本(111)年3月31日(星期四)前函送候選人相關資料至衛福部。 三、檢附本案選拔要點,或至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網站檢閱:https://www.sfaa.gov.tw/SFAA/Pages/Det ... x?nodeid=20&pid=10429下載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