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春節檢疫專案」實施期間延長至本(111)年2月28日止,相關措施維持原專案規定,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111年2月14日新北府衛疾字第1110248715號函辦理。
二、春節檢疫專案自110年12月14日起實施,包括方案A(14+0+7)、方案B(10+4+7)及方案C(7+7+7),提供國人依其需求及所具備之條件擇定,經評估整體執行情形,實施期間延長至本年2月28日(以航班表定抵臺時間計算)止,相關措施均維持原專案規定。
三、春節檢疫專案措施相關內容及問答集,請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首頁(https://www.cdc.gov.tw)/COVID-19防疫專區/特殊專案/春節檢疫措施專案項下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