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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課研組長 - 研習競賽 | 2022-02-10 | 點閱數: 130

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111年1月22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008798號函辦理。

二、依國家語言發展法「臺灣手語」為國家語言之一,並列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語文領域部定課程,自111學年度起於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開始實施,為利學校開設臺灣手語課程,補足專長師資,爰辦理本計畫。

三、本案參加對象為現職正式教師(不須有手語相關經驗背景),薦派原則如下:

(一)本市國小一年級班級數12班以上、國中一年級15班以上及高中職一年級12班以上學校,請至少薦派1名教師參加;其餘名額,開放各校依開課師資需求自由薦派。

(二)請徵詢全校現職正式教師,薦派有意願開課教師參加;另考量未來開課、排課需求,請優先薦派普通班教師。

四、申請及錄取:

(一)薦派教師請填具報名表,經學校核章後掃描上傳校務行政系統,如報名人數超過,本局將考量區域師資均衡及學校開課需求預估,錄取薦送。

(二)錄取名單於111年2月28日前公告於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首頁最新公告區(http://www.ncyu.edu.tw/cset/),並由主辦單位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

五、本案辦理時間及地點如下:

(一)培訓時程:預計111年3月7日(星期一)至111年6月30日(星期四),暫訂課程時間詳見實施計畫附件。

(二)課程時數:課程時數為108小時(包含實體課程24小時,線上同步課程及線上非同步課程84小時);另安排6小時課後輔導課程,學員可自由參加。

(三)地點:實體課程辦理地點暫訂於國立華僑高中辦理,並得視實際狀況或疫情因素調整為線上課程。

六、本案課程內容及認證標準請詳閱實施計畫,培訓時間本局同意公假派代或差假登記辦理。

七、對培訓及認證事宜有疑問者,請洽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沈秀珊小姐,連絡電話(05)2263411分機2430。

八、有關臺灣手語課程規劃說明,請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其餘配套措施如:師資、教材與開課等相關規定國教署正研議發展中,如有明確規範將另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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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手語教師培訓及認證實施計畫.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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