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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 事務組長 - 最新消息 | 2021-12-10 | 點閱數: 653

說明: 一、依據該部110年11月30日臺教資(六)字第1100163489號函辦理。 二、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32條及「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7條規定:對於新進員工或在職人員於變更工作前,應使其接受適於各該工作必要之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每3年至少3小時。 三、另參考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災害統計,「被切、割、擦傷」、「與有害物接觸」、「與高、低溫接觸」及「火災」為本(110)年度第1季迄今校安通報中最大宗事故災害,且本年度校園發生數起高空墜落意外事故,顯示學校應加強落實校內師生、工作者安全衛生意識及危害辨識能力,完善教育訓練以及工作安全衛生守則除了保護學生,更要保護校園的每一位工作者,以建構安全無虞的學習環境及工作環境為目標。 四、本年度辦理「110年教育部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校園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採線上辦理,課程資訊如下: 參訓對象:高中職、國中小教職人員、實驗室管理人員或總務處室人員。 時間:110年12月13日(一)、12月17日(五)及12月21日(二)。 報名方式: 即日起依報名先後,分別至110年12月8日(三)、12月13日(一)及12月15日(三)止或額滿為止,每場次報名人數為100名,一律採線上報名,請至「教育部學校安全衛生資訊網」(https://www.safelab.edu.tw/)之「活動報名系統」填寫報名資料。 為利本課程報名額滿後,可依照順序進行候補名單排序,請於預計參與之場次額滿後填寫表單連結內容(https://forms.gle/tMLxr4ffZfgfqnkC9)排序候補。 本次課程因疫情影響,採線上會議方式辦理,課程前2天將發送電郵通知提供線上會議網址。 五、檢送「110年教育部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校園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簡章」1份。 六、若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本案聯絡人:中原大學環境風險管控研究中心葉庭岑小姐,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電話:03-2654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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