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教育局辦理之「108年新北市學生美展」,鼓勵學生踴躍前往參觀。 說明: 一、為提倡美術教育及推廣藝術文化,落實藝術扎根,展現與開發本市學生藝術潛能,特舉辦旨揭活動。 二、本年度學生美展針對「水墨、水彩、版畫及繪畫類」徵件,得獎作品(各類組前三名及佳作)已於新莊文化藝術中心(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133號)藝術廳展出。 三、展覽時間自即日起至9月18日止,週一及週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30分;週二至週六上午9時至晚上9時(9月13日中秋節休館),鼓勵學生踴躍前往參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