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236
:::
學務處 訓育組長 - 最新消息 | 2021-11-04 | 點閱數: 474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11月1日臺教師(一)字第1100149029號函辦理。

二、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10月28日「宣布自11月2日至11月15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新聞稿相關措施及規定調整,爰修正旨揭注意事項第4條「學校表演藝術類團隊防疫管理措施」部分規定,修正內容請詳閱「修正對照表」(如附件),請學校落實相關防疫措施。

  •  
    1)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表演藝術類團隊練習因應COVID-19防疫注意事項.pdf
  •  
    2)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表演藝術類團隊練習因應COVID-19防疫注意事項修正對照表.pdf
:::

◈新北校園通APP

歡迎親師生下載新北校園通APP

◈武林空氣品質

◈瀏覽人次

今天: 2673267326732673
本月: 5931593159315931
總計: 1282214128221412822141282214128221412822141282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