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女童軍會110年10月19日(110)新北女童蘭字第033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說明如下: 活動日期: 第一梯次110年11月28日(星期日)。 第二梯次110年12月4日(星期六)。 活動地點:陽明溫泉度假村(台北市士林區菁山路101巷71弄16號) 報名方式: 即日起至11月15日截止,請將報名表、劃撥收據影本寄新北市三重區重陽路3段3號新北市女童軍會收。 社區團及蕙質團報名方式同上。
三、檢附活動計畫(含工作人員名單)1份,本局同意旨案工作人員、帶隊教師於活動期間核予公假,於例假日出勤得於活動結束1年內,以不影響課務為原則,擇期覈實補休。
四、本案聯絡人:蔡素梅總幹事,電話:(O2)29850089手機0917576229。
五、因應疫情,請出席人員務必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本府各項防疫措施落實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