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氣象組織(WMO)定義高溫是指35℃及以上的溫度,而熱浪則是超過連續五日最高氣溫超過平均最高溫平均值5°C (9°F)以上。正常人的體表溫度是36.8℃左右,如果氣溫高於35℃,人體熱量不容易散發,汗液不容易蒸發,會感覺到非常難受,所以將高溫定為35℃是考慮人體的狀況,也就是說與人體的舒適度有關係。
因高溫對造成的熱傷害可分為幾類:熱水腫(Heat edema)、熱痙攣(Heat cramps)、熱暈厥(Heat syncope)、熱衰竭(Heat exhaustion)及最嚴重的熱中暑。過度的高溫可能造成心血管、腦血管及呼吸性的病因所造成的猝死,熱壓力相關的慢性健康損害,也可能表現在生理功能、代謝過程和免疫系統的傷害上。
國民健康署提醒民眾,「夏日炎炎 6大高危險族群慎防熱傷害!」、「戶外運動防中暑3要訣『多喝白開水、選擇適當時間與場所、備妥裝備』!」、「防中暑 3要訣『多喝白開水、保持涼爽、提高警覺』!」
為利各界使用預防熱傷害衛教單張,國民健康署提供「預防熱傷害撇步123(民眾版)」印刷檔,民眾可自行下載、輸出海報宣傳,惟應註明出處,相關著作權屬國民健康署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