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110年5月1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061130號函辦理。
二、旨案專案教師遴選摘要說明如下:
(一)服務期程:自110年8月1日至111年7月31日止。
(二)遴選資格:現任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合格教師。
(三)遴選標準:
1、具服務熱忱、願意接近人群、善於溝通、具時間規劃、反省性思考、理性思維及樂於團隊合作等人格特質。
2、具有發展及推動跨領域素養導向教學之專業輔導能力(包括學科知識、課程設計及教材、教學方法等)。
3、具有協助教師精進教學之能力。
4、具有運用數位工具實施線上課程及進行線上共備之能力。
(四)遴選方式:採書面審查(佔30%)及面談(佔70%)方式進行,總分100分,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五)申請及遴選日期:有意願者請於110年6月7日前申請,相關資料經國教署書面審查後,擇優個別通知面談。
(六)為避免教師擔任兼任專案教師業務影響學校事務,報名前請先行與服務學校溝通,經校長同意不擔任導師,另國小教育階段教師以校內週三不排課為原則;減授課之相關經費將由國教署專案補助。
三、檢附旨揭專案教師試辦計畫及兼任專案教師遴選簡章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