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辦理。
二、為提升中小學教師、行政人員及校長(以下統稱學校人員)專業成長動能,本計畫鼓勵學校依需求自主成立「專業學習社群」,亦鼓勵學校之領域或議題教學研究小組及學年會議以社群運作模式申請本案,並自110學年度起納入「校長專業學習社群」,鼓勵專業學習社群進行「行動研究」。
三、本學年度計畫調整說明如下:
(一)調整原三級社群(學習社群、專業社群及貢獻平臺)為專業學習社群,補助額度調整為新臺幣(以下同)1萬5,000元,由各社群依本計畫經費概算表項目及基準編列概算,經主辦會計單位及機關首長核章後始得執行。
(二)各校申請數量依各校班級數而定,同一學校內有不同學制者,分開計算,前述班級數以教育部統計處109學年度各校普通班實際班級數為準,申請特教專業學習社群、校長專業學習社群、行動研究專業學習社群,以及曾任本局貢獻平臺社群申請數量另計。
(三)由本局遴聘學者專家擔任審查委員,依據各社群申請資料、參考補充資料及審查重點進行審查,採序位法遴選出受補助團隊。
(四)為協助各社群了解自身發展狀態及定位未來發展方向,各社群需依據「社群領導力、專業力及擴散力指標」評估社群發展現況及未來發展方向,據以規劃社群運作內容。
四、本案計畫說明如下:
(一)執行期程:自110年8月至111年6月止,第1期為110年8月至110年12月,第2期為111年1月至6月,分2期撥款。
(二)補助額度:每社群運作經費以1萬5,000元為限,最多補助515個團隊(含20個「特殊教育專業學習社群」、15個「校長專業學習社群」及10個「行動研究專業學習社群」)。
(三)社群申請期程:
1、申請期間:自110年5月14日(星期五)0時至110年6月10日(星期四)24時止。
2、申請流程:請於申請時間內至「新北市中小學專業學習社群網站」(網址 http: //tplc.ntpc.edu.tw),登入後至「學校申請專區-申請專業學習社群」下載 申請清冊,填寫後回傳該清冊,並請將核章後之「申請書(含社群指標自評表)」、「經費概算表」及「社群參考補充資料」依序以彩色掃描成同1份PDF檔案上傳至「專業學習社群-學校申請專區-管理專業學習社群」。
3、公告結果:預計於110年7月30日(星期五)於「新北市中小學專業學習社群網站」(網址:http://tplc.ntpc.edu.tw)公告審查結果 。
五、檢附「新北市110學年度中小學專業學習社群實施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