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市110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藝術才能班招生鑑定簡章辦理。
二、本市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班招生鑑定術科測驗訂於110年4月24日(星期六)於泰山國中(美術類)、福和國中(美術類)、三和國中(音樂類)及新埔國中(舞蹈類)舉行。
三、本市國民小學藝術才能班招生鑑定術科測驗訂於110年5月1日(星期六)於修德國小(美術類)、後埔國小(音樂類)及中山國小(舞蹈類)舉行。
四、本案涉及考生升學權益,爰依期程辦理並訂定旨揭注意事項。為維護考生權益,倘有考生因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加強自主健康管理及自主健康管理-社區監測通報採檢個案,致無法應試,得依規定申請補考或退費,詳見旨揭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