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本市「109學年度模範生暨優秀身心障礙學生」之榮耀卡優惠,敬請貴校公告周知,請查照見復。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0年2月25日新北教特字第1100351868號函(諒達)辦理。
二、為鼓勵本市109學年度各公私立高中職暨國中小模範生之傑出表現,本市製發每名模範生暨優秀身心障礙學生「榮耀卡」1張,以獎勵其才德兼修之楷模表現,並視持有該卡為榮譽之表徵。
三、前函附件之榮耀卡優惠項目共17項,惟近期新增1單位提供優惠,故修正優惠項目圖表,敬請貴校公告周知。
四、檢附更正版之「新北市109學年度模範生榮耀卡優惠項目一覽表」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