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請貴校配合統一於110年2月26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0時間公告本市110學年度「國民小學藝術才能班(美術、舞蹈及音樂)招生鑑定簡章」及「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班(美術、舞蹈及音樂)招生鑑定簡章」於貴校網站供民眾下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藝術教育法、藝術教育法施行細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辦理。 二、旨揭簡章(含可編輯之報名表件)亦同步公告於本局官網(網址:https://www.ntpc.edu.tw/)/各項公告/電子公告,請逕行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