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新北市110年語文競賽閩南語字音字形參賽暨指導人員親師生研習活動。
說明:
一、為充實新北市師生閩南語字音字形專業知能,並提升指導教師或培訓家長指導實務技巧,以發掘培育優秀選手,並落實本市閩南語語文教育,特辦理旨揭研習。
二、研習訂於110年2月1日至3日(星期一至三)假本市新興國小觀海樓視聽教室辦理,研習期間給予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者,將核發21小時研習時數。
三、本案參加人員如下:本市各公私立高、國中小教師,參賽或指導「閩南語字音字形競賽」之學生、教師、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學生家長;須由學校薦派報名。
四、本案報名時間自110年1月18日上午8時至1月22日下午4時止,請於期限內至本市校務行政系統之教師研習網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