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9年9月14日臺教授體字第1090031491號函辦理。
二、邇來屢獲學生及家長陳情反映有關疫情升溫,上游泳課程及體育課程之安全疑義,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09年4月20日疾管防字第1090051913號函示略以(附件1),武漢肺炎為新興傳染病,目前尚無相關證據顯示會透過使用游泳池而感染;爰請於疫情期間之學校游泳及體育課程教學,均應保持防疫所需之適當社交距離(室外1公尺、室內1.5公尺),確實落實教學環境之清潔衛生與相關防疫規範,並善用管道充分讓學生及家長知悉。
三、檢附109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工作注意事項(附件2)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