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8月18日臺教資(六)字第1090119731號函辦理。
二、旨揭說明會分北中南三場次辦理,其中臺北場次辦理日期為109年9月8日(星期二),原定場地為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第五會議室;因場地協調安排,異動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公館校區綜合館地下室小型演講廳(臺北市文山區汀州路四段88號),辦理日期未調整,請惠予公告周知,造成不便尚祈見諒。
三、檢附旨函暨調整後109年學校化學品管理及申報說明會簡章,併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