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修正「學術機構運作毒性化學物質管理辦法」,名稱並修正為「學術機構運作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辦法」,業經教育部會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中華民國109年7月3日以臺教資(六)字第1090059856B號、環署化字第1098000286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7月3日臺教資(六)字第1090059856E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許雅雯,電話:(02)77129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