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續本局109年5月15日新北教特字第1090867577號函。
二、上開教育訓練辦理方式臚列如下:
(一)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貴校校內教職同仁亦可於8月中旬前,可至臺北e大/選課中心/人權教育最前線,完成數位學習課程(可點「兒童權利公約介紹」、「兒童權利公約(一)四項」、「兒童權利公約(二)」及「兒童權利公約(三)」等選擇1門課程)。屆時相關研習時數系統將轉登載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貴校該系統管理者即可下載已完成學習課程教師名單進行檢視。
(二)貴校自行規劃線上研習,連結至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https://crc.sfaa.gov.tw/crc_front/inde ... 78-44ad-93fe-8f94fd5f9bc9項下擇二主題,共同完成1小時線上研習,逕於校務行政系統登載,研習字號為上開說明一之公文文號。
(三)亦可在防疫措施完備情形下安排實體課程研習,逕於校務行政系統登載即可,研習字號為上開說明一之公文文號。
三、倘若貴校教職人員參加其他線上網站之CRC研習或實體研習亦可,只要提具相關證明予承辦人即可;另若本年度已參與過,即可不勉強再參與。
四、檢附e等公務員之帳號登入說明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