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0519法治教育
109年5月19日本校校友許名志律師回到母校幫忙法治教育宣導,主題是霸凌議題,特別是網路霸凌的部份,許律師發現現在學生對於網路法律素養非常的薄弱,以前我們常說:「說出去的話就跟潑出去的水一樣,覆水難收。」現在最流行的是:「凡走過必留下痕跡,有圖有真相,有影片有證據。」記得去年才協助學務主任剛處理完母校六年級和鄰校國中生的互嗆事件,當天晚上有一位學生又在網路放話要「烙」人去打他們班的人,隔天學務主任把學生叫過來,一開始矢口否認,後來主任亮出截圖,該生嚇一跳說:「我不是刪掉了,主任你怎麼還會有截圖。」學生竟然以為自己把訊息刪除,證據就會消失。所以小朋友要知道網路的十件事:
一、尊重和責任:網路使用的基本觀念,應是人人皆須尊重自己和他人
二、網路是公共空間:網路上的行為都是公開的。
三、任何紀錄皆無法被刪除:即使刪除了全部備份,電腦專家能恢復所有的檔案。
四、網路匿名是不可能的事:科技調查犯罪情事時,均有能力取得「搜索令」。
五、永遠都會留下數位足跡:遲早會被抓到的。
六、舉止造就人品:行為舉止很重要,又可稱為「網路禮儀」。
七、切勿分享密碼:既然不會和好朋友分享牙刷,那就不該分享密碼!
八、沒有所謂安全的網站或 App 應用程式:沒有所謂安全的網站,只有安全的使用者。
九、每個人在網路上都可變成任何人:這些人躲在視窗後,假裝自己是那正在說話的人。
十、 網路的世界有法律:在現實生活中的罪行,在網路的世界裡也是違法的。
五年5班陳冠丞小朋友說原來網路就是公開的世界,所有的留言都要留意以免犯了「公然侮辱罪」,今天的講師是我們的學長,還是一位律師,希望將來我也可以當上律師,幫忙維護社會正義!https://photos.app.goo.gl/2152HbwSvYVnT69M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