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落實兒童權利公約(以下簡稱CRC)精神並提升市府同
仁接受教育訓練情形,惠請貴局(處)依說明段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8年12月19日衛授家字第1080601361號函
訂「兒童權利公約教育訓練及成效評核實施計畫」辦理
(如附件1)。
二、為配合衛生福利部訂定旨揭計畫,規劃109年至115年期間
中央部會及各地方政府公務人員、所轄兒少事務專業人員
等人應參與CRC相關教育訓練,其參與訓練方式可採實體教
學或數位學習課程,故為落實CRC之推動,請貴局(處)於
期間持續落實市府同仁每年應參與CRC相關教育訓練至少1
次,或貴局(處)於爾後辦理相關課程時可納入CRC教育訓
練(講師可參衛生福利部公告之名冊或自行邀請,並於課
後依中央製作訓練題庫完成測驗,如附件2),合先敘
明。
三、現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本局考量現不宜辦理相
關室內教育訓練研習,本市為符合評核指標並每年達參訓
率目標值,惠請貴局(處)周知同仁及所屬機關今(109)
年度先以數位課程學習(網站: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網
址:https://elearn.hrd.gov.tw/mooc/index.php/課程搜
尋「兒童權利公約」/可點「兒童權利公約介紹」、「兒童
權利公約-各項權利分析(一)、(二)、(三)」及「兒
童權利公約與我國兒少福利政策展望」等選擇1門課程並須
完成最後測驗),並請協助於9月底前完成,毋任感荷。
四、如需相關教育訓練師資名冊、教材或多元宣導影片等資
訊,可至衛生福利部「CRC資訊網」(網址:https://crc.
sfaa.gov.tw/crc_front/)下載使用。
正本:新北市政府各一級機關及新北市各區公所
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