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新北市108學年度學生科學研究獎助計畫」,請鼓勵貴校教師指導學生踴躍參加,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為強化本市科學研究,鼓勵本市學生發展科學興趣、深化研究成果且進一步有效發表科學探索成果,本局自105年起辦理旨揭獎助計畫,並於107年改為學年度制,為持續鼓勵學生深化科學研究,108學年度賡續辦理本計畫。
二、旨揭計畫內容及辦理期程,說明如下:
(一)報名方式:請各校於108年9月23日下午5時前,將校內評選通過之研究計畫連同報名表及相關附件,送至承辦學校安溪國中;並請各校承辦人員將報名總表Email至承辦學校,以完成報名手續。
(二)報名件數:作品件數依學校規模(班級數計算以普通班為限)設置上限,學校班級數35班以下者至多3件,學校班級數36班以上者至多5件,承辦學校得增加作品1件。
(三)審查:於108年10月29日前,由本局聘請專家學者擔任審查委員,分初審(書面審查)及複審(面談)二階段,進行研究計畫之評選。
(四)核定獎助經費:108年11月底。
(五)研究成果作品繳交:經核定獎助之研究計畫,應依計畫期限完成,並於109年1月3日前,將研究作品說明書併同電子檔(限pdf檔燒錄於光碟片)一式3份送承辦學校彙整送審。
(六)研究成果發表:預定於109年1月10日辦理成果發表會,由各研究作品學生以簡報方式發表研究論文20分鐘,開放問答與評論10分鐘。
(七)獎助方式:
1、本計畫依據獎助學科分科評選,並依計畫內容擇優補助,未達評審標準者,得依評審決議不足額錄取。
2、經複審通過之研究計畫,依審查結果核定獎助金,每件研究計畫之獎助金以不超過新臺幣2萬元為原則。
3、通過複審並獲得獎助之研究作品,頒發研究學生及指導教師入選證明。
4、經研究成果發表會之研究作品,經委員評定各組之最佳研究獎,頒發研究學生及指導教師獎狀。
三、本局同意作品指導教師(含校長)、帶隊老師及承辦學校工作人員,於複審及研究成果發表期間公假登記(課務排代)。
四、檢附「新北市108學年度學生科學研究獎助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