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該署109年3月1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90028753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資訊如下:
(一)時間:109年4月12日(星期日)。
(二)地點:臺南市立文賢國民中學(臺南市北區文賢一路2號)。
三、請貴校(或協會)鼓勵同仁參加,如有意願者請於109年3月27日(星期五)前將薦派人員(每校至多1名)資料表mail至承辦人信箱:[email protected],報名成功者將另函通知。
四、全程參與課程(基礎研習、認證、回流)之教師,將登錄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核發研習時數及發給總綱宣導講師研習證明。